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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理解《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纳税人应单独核算加计抵减额的计提、抵减、调减、结余等变动情况。骗取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或虚增加计抵减额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制造业进项税额5%加计抵减,怎么做账?回复过的老师请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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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同学你好
计提加计抵减额: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增值税加计抵减,贷: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申报缴纳增值税抵减加计抵减额: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增值税加计抵减,当月不足抵减的,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2024 02/26 09:46
84784948
2024 02/26 09:49
无论当月应纳税额大于零 或者小于零,都需要计提这个加计抵减额的是吗?保持与增值税申报表附表四一致是吗?
朴老师
2024 02/26 09:53
对的
加计抵减的话如果有就要做分录
84784948
2024 02/26 09:56
《财政部会计司关于<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适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读》:实际缴纳增值税时,按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等科目,按实际纳税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加计抵减的金额贷记“其他收益”科目。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以“营业外收入”科目替代“其他收益”科目。
这个说的实际缴纳的时候计入到“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好像又不需要计提?
朴老师
2024 02/26 09:57
同学你好
增值税本来就不叫计提
为了方便所以这样说
84784948
2024 02/26 09:57
这两种按那种来做账?
朴老师
2024 02/26 10:02
按我上面给你的分录来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