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我公司入职一个台湾籍员工,签订的劳务合同,外派到国外,怎么报个税?和对应的个税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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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您好,也是在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申报的,
1.人员信息采集→境外人员中填写人员信息,证照类型选择“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国籍(地区)选择为“中国台湾”;如果证照类型先选择“台湾居民居住证”,其他证照类型需要选择“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其他信息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完整,然后保存;
2.打开非居民所得申报→外籍人员正常工资薪金,通过模板导入数据。
税率是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
级数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1不超过3000元的3 0
2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10 210
3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20 1410
4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25 2660
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30 4410
6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 7160
7超过80000元的部分45 15160
02/26 17:54
84784965
02/26 17:57
对应政策在哪可以查到哦?
廖君老师
02/26 18:02
您好,申报的政策参考以下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外籍个人有关津补贴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9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外籍个人津补贴等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3号)
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