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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准则,执行了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未执行,在账务处理上的区别是?一个可以提坏账准备一个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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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学员朋友您好,不是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在会计确认标准上也进行了调整。根据新的准则,当企业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即签订合同时,就需要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这与原有的权责发生制、实现原则有所不同。此外,新准则在会计确认上取消了资产和负债之间的界限,而是根据企业“收取该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来确定资产和负债。这种确认方式与传统理论上资产与负债的明确性截然相反,为企业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
在会计计量基础方面,新金融工具准则也采用了多种计量模式共存的方式。相对于历史成本计量属性,新准则引入了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等多种计量模式。这种多元化的计量模式使得企业在账务处理上更加灵活和准确。
最后,在财务报表体系和结构中,新金融工具准则也进行了调整。旧制度是按照资产或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分类列示的,但在新的准则体系中,资产和负债需要按照金融资产、非金融资产、金融负债、非金融负债等分类进行列示。这种分类方式使得企业的财务报表更加清晰和透明。
至于是否可以提坏账准备,这取决于具体的会计准则和规定。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企业是否可以提坏账准备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准则允许且符合相关条件,那么企业是可以计提坏账准备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坏账准备的计提应该遵循相关会计准则和规定的要求,确保账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02/27 1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