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做租赁的,付给对方公司返点费。 有两个疑问: 1.对方公司给我们拉来了客户,我们返他一定的费用,这种返点费不算违规吧,对方收到返点费后,开具专票给我们,这种业务属于正常业务吧,不算违规吧? 2.这种返点费我们支付出去收到发票后分录这样做是否正确: 借:营业外支出737.62 应交增值税-进项7.38 贷:银行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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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第一个这种居间费,也就是好处费,税务局有说明,不违规。
第二个一般是作为费用处理
如果公司是支付居间费的一方,即支付给中介机构或个人,那么居间费在会计账目上通常被视为费用。具体的会计分录通常是:
- 借: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咨询费用(根据居间服务的性质分类)
-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支付居间费时)
02/28 15:18
84785039
02/28 15:19
这个专票不能抵扣是吗?
小小霞老师
02/28 15:20
稍等我这边确认一下吧
小小霞老师
02/28 15:21
我这边查了一下政策依据
是可以抵扣的。
在税务处理上,居间费可能会涉及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问题。在中国,如果居间服务提供者是一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那么其收取的居间费通常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并缴纳相应的增值税。对于支付居间费的企业来说,如果居间费用符合税法规定的抵扣条件,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部分费用。
84785039
02/28 15:25
1.这样写对吧?
借:管理费用737.62
应交税费-进7.38
贷:银行745
2.这句话“如果居间费用符合税法规定的抵扣条件,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部分费用。”里面的条件是啥,我们是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专票,这个就符合条件吧?
小小霞老师
02/28 22:06
是的呢,你的理解正确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