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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纳税人:您好!鉴于系统发现贵企业2023年4季度预缴申报的营业成本与取得的税前扣除凭证(发票)金额差异较大,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有关规定,建议贵企业规范会计核算,及时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税前扣除凭证,避免2023年度汇算清缴产生企业所得税涉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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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2/29 09:09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鉴于系统发现贵企业2023年4季度预缴申报的营业成本与取得的税前扣除凭证(发票)金额差异较大,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有关规定,建议贵企业规范会计核算,及时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税前扣除凭证,避免2023年度汇算清缴产生企业所得税涉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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