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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两行的公式,为什么是除以资产公允价值?而不是除以收购方支付对价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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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您好,因为前面一个乘数是公允价值来计算增值部分,分母也用公允价值才统一
02/29 19:11
84785045
02/29 19:12
为什么不以收购方支付总对价的公允价呢?
廖君老师
02/29 19:16
您好,比如支付一部分股权和一部分现金,我们也得不出 收购方支付对价总金额,因为股权只有公允价值嘛
84785045
02/29 20:18
什么意思
廖君老师
02/29 20:22
您好,不是全部付的现金,收购方支付总对价这个钱没有呀,
我们有转让资产公允价,公平市场中,这2个价格不会差异大的,直接用转让资产公允价值(取数也方便)
84785045
02/29 21:34
为什么收购方支付总对价这个钱没有。
廖君老师
02/29 21:37
您好,一部分现金,一部分是是股权支付,这个是又不是能拿 在手里的钱
84785045
02/29 21:38
您看这道题,就是用支付总额
廖君老师
02/29 21:49
您好,这是2个不一样的题,图1是这个题
2022年10月甲公司购买乙公司的部分资产,该部分资产计税基础为6000万元,公允价值为8000万元;乙公司全部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0000万元。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一部分股权(计税基础为4500万元,公允价值为7000万元)以及1000万元银行存款。假定符合资产收购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其他条件,且双方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根据以上资料回答
乙公司应确认资产转让所得( )万元。
非股权支付对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被转让资产的计税基础)×(非股权支付金额÷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
乙公司应确认资产转让所得=(8000-6000)×(1000÷8000)=250(万元)
图2是这个题
甲企业持有乙企业93%的股权,共计3 000万股。2022年8月丙企业决定收购甲企业所持有的乙企业全部股权,该股权每股计税基础为10元、收购日每股公允价值为12元。在收购中丙企业以公允价值为32.400万元的股权以及3 600万元银行存敏作为支付对价,假定该收购行为符合且企业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则甲企业股权转让的应纳税所得额为()万元。
甲企业转让股权的应纳税所得额=( 3 000×12-3 000×10)×3 600÷(32 400+3600)= 600
确认谁的转让所得都是 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
84785045
02/29 22:05
一个转让的是股权,一个转让的是资产。而我问的是那个比例中为什么除以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明明我发的那道题里面。分母就是收购方支付的总额。
廖君老师
02/29 22:08
您好,我上面2题就是您那个题,(32 400+3600)也是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公平市场,交易的买卖价就是商品公允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