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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们是油粮加工企业也是农产生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纳税人,同时卖植物油跟面粉(购进大豆跟小麦),四川我们这边的话,植物油是核定扣除,但是面粉没规定核定扣除,那我们购进的小麦可以正常认证抵扣进项税额么?还是

84785041| 提问时间:03/01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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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君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律师从业资格,税务师,中级经济师
您好,我们的面粉没有用于核定扣除的产品是可以抵扣的
03/01 18:01
84785041
03/01 18:07
但是我看财税(2012)38号文件的规定,说无论是否用于规定产品,都按核定扣除呢?
廖君老师
03/01 18:09
您好,这个文不是生产3种液体用核定扣除么,面粉不是这个呀
84785041
03/01 18:19
它有文件原话是,这三种液体的一般纳税人,纳入核定扣除试点范围,其购进的农产品无论是否用于生产3种产品,均核定扣除。
84785041
03/01 18:23
我觉得是规定到人了,只要**这三个产品之一,就是试点纳税人,是试点纳税人的话,即使生产的不是规定农产品,也按核定扣除了。老师,你看看文件,我们讨论一下呢
廖君老师
03/01 18:23
谢谢您的提醒,我粗心了,确实是的,那我们不能直接抵扣了, 亲爱的朋友,对不起呀,我刚才没去看文件,凭印象记3种液体,还请您原谅
84785041
03/01 18:26
文件是: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
84785041
03/01 18:28
哦哦,没事呢,我就是看了文件不很确定,想找老师再问哈
廖君老师
03/01 18:32
亲爱的朋友,是的,我去看了“无论是否用于生产上述产品”,我们不能直接抵了 一、自2012年7月1日起,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其购进农产品无论是否用于生产上述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均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附件1)的规定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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