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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抵扣一位老人可以抵扣2000,非独生子女,如果赡养人指定一个子女赡养,被指定的那个子女不可以直接抵扣2000一位老人吗

84785002| 提问时间:03/02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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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君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律师从业资格,税务师,中级经济师
您好,不对哦,老人不分几个,独生子女都是扣3000,非独生只能扣1500,不能指定一个子女赡养哦
03/02 14:47
84785002
03/02 14:48
我看个税app里面写了啊,有指定赡养人的选项,而且现在不是2000一位吗,你说的,跟我了解的,相差很多
廖君老师
03/02 14:50
您好,我确认我上面回复没错哦,现在是3000元了,不是2000, 请看文件 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 国发〔2023〕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减轻家庭生育养育和赡养老人的支出负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三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 二、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 三、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其中,独生子女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扣除额度,分摊方式包括平均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或者赡养人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采取指定分摊或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50%,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纳税人赡养2个及以上老人的,不按老人人数加倍扣除) 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其他事项,按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五、上述调整后的扣除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84785002
03/02 14:57
谢谢老师,有两个子女,只让一个子女抵扣,也就是一个子女抵扣3000,另一个不抵扣,这样可以吗
廖君老师
03/02 15:01
亲爱的朋友,不行的,只要不是独生的,就算一个小孩出意外只剩下一个子女了也不行的,这是规定,以后要不要改不知道,目前就是不行哦
84785002
03/02 15:10
喔喔,明白了,谢谢老师
廖君老师
03/02 15:15
 亲爱的朋友,您太客气了,祝您生活愉快!  希望以上回复能帮助您, 感谢善良好心的您给我一个五星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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