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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教育经费一定是签订了劳动合同的职工嘛?

84785034| 提问时间:2024 03/05 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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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艳红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您好, 是的,这个是公司的正式员工
2024 03/05 13:09
84785034
2024 03/05 13:27
有哪个文件规定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吗?那种劳务派遣员工属于吗
刘艳红老师
2024 03/05 13:29
刚才确定了下,临时工也算的,不好意思
84785034
2024 03/05 19:43
有哪个文件对这块有规定吗
刘艳红老师
2024 03/05 19:48
为加强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的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1号)等法律、规章,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修改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四十七条第三款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对劳动者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第六十七条还规定:违反本法规定,企业未按照国家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或者挪用职工教育经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处罚。建议在本条立法依据中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作为依据,并考虑财务管理规范与就业促进法相关条款的对接。   一、本通知所称职工教育经费,是指各类法人企业按照工资总额一定比例提取,专项用于提高职工素质和能力所需教育和培训支出的费用。   本通知所称职工,是指在本企业实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全部人员,包括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临时工、劳务派遣人员,不包括离休、退休人员。   修改建议: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三条规定:本准则所称职工,是指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也包括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向企业所提供服务与职工所提供服务类似的人员,也属于职工的范畴,包括通过企业与劳务中介公司签订用工合同而向企业提供服务的人员。建议明确职工教育经费对应的职工范围不包含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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