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15、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一份函件出售某种货物,明确了货物的规则、数量和价格,并明确:如果乙公司接受,须在2023年2月6日前回复;乙公司于2023年1月28日通过丙快递公司发出承诺,但由于丙公司快递员投递失误,承诺于2023年2月10日方送达甲公司;此时,甲公司已将要约所述货物全部出售给丁公司,无货供给乙公司,但甲公司未采取任何措施;乙公司久等无货,于2023年2月13日派人催货,甲公司以乙公司的承诺迟到为由予以拒绝,乙公司不服。 请问:快递公司承担什么责任?对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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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丙快递公司需要承担的是违约责任。因为丙快递公司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将乙公司的承诺送达甲公司,导致乙公司的承诺迟到,从而使得甲公司有理由拒绝乙公司的要求。因此,丙快递公司应对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具体来说,丙快递公司应该承担以下责任:
1.赔偿乙公司因承诺迟到而遭受的损失。这包括乙公司因无法及时获得所需货物而可能产生的额外费用、利润损失等。
2.承担因投递失误而产生的任何罚款或赔偿金。这可能包括按照相关法规或合同约定需要向甲公司或乙公司支付的罚款或赔偿金。
03/06 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