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好,如图所示,应交消费税考点,我用红笔画了两个地方不懂。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的,分录里面没有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还有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分录也是一样,没有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如果没有分录就是不用交税了吗?为什么别的情况都需要把消费税单独拎出来做分录,它两却不见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的身影呢?

84784951| 提问时间:2024 03/06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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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小丁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CMA,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您好!第一个情况是因为加工方已经做了一次应交消费税了,又是直接销售的,不存在抵扣问题,所以不用再重复确认应交消费税了 进口的话类似关税,在进口前其实就产生了消费税,计入了成本了
2024 03/06 20:10
84784951
2024 03/06 20:24
那么已经交过的消费税不用做分录了吗?我现在想不明白的是像这种隐形的消费税,以后在账簿上找不出来,会计是不是失去了监督的功能?
丁小丁老师
2024 03/06 20:28
您好!不会的,直接销售的消费税其实是加工方交了的,你们是间接承担,不需要体现的,如果是连续用于加工的,那你们就要实际再交消费税,所以要在账上体现
84784951
2024 03/06 22:06
好的老师,谢谢您
丁小丁老师
2024 03/06 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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