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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吸收合并原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的子公司,母公司如何调整账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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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同学你好
首先,母公司需要确认子公司的全部净资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合并方在合并日应按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入账价值。因此,母公司应将子公司的净资产按照公允价值入账,并确认对应的投资收益。
如果子公司在被母公司取得时,其净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不一致,那么母公司收回的各项资产和负债应该按照从股权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金额计量。
其次,在编制购买日的合并财务报表时,需要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拥有的份额进行抵销。母公司是按子公司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其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拥有的份额,合并成本超过这一金额的差额则作为合并商誉处理。
对于非全资子公司的情况,不属于母公司所拥有的份额在抵销处理时则结转为少数股东权益。需要注意的是,少数股东权益也是按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算调整后的金额确定的。
具体的会计分录可能涉及以下方面:
1.记录子公司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公允价值入账的交易。
2.确认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并调整至公允价值。
3.确认合并商誉或合并损益。
4.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抵销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
03/10 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