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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年到22年度累计亏损439745.43元,23年度净利润5257712.20元,请问应提取多少法定盈余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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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5257712.20—439745.43)*10%
03/11 10:17
84785030
03/11 10:55
刚我看了看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有个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自动出的可弥补金额526768.20 。439745.43是我账面未分配利润的余额。这样看是不是就不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了?
邹老师
03/11 10:57
你好,提取盈余公积是会计上的事情,汇算清缴是企业所得税税法的事情,二者不要混在一起了
84785030
03/11 11:56
那还是按照弥补完账面累计亏损后的10%提取哈?
邹老师
03/11 11:58
你好,是的,是这样的
84785030
03/11 14:31
法定盈余公积是必须要提取的吗?如果以前年度符合提取条件而没有提取需要怎么处理吗?
邹老师
03/11 14:31
你好,有净利润,就必须提取。
如果以前年度符合提取条件而没有提取,就需要补提取
84785030
03/11 14:40
就在发现年度补提就行是吧? 不用返回以前年度改账吧?
邹老师
03/11 14:41
你好,是的,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