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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跨年了,还可以抵减吗?

84785022| 提问时间:03/11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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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杜杜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高级会计师
你好 同学指的是哪项金额的抵减呢
03/11 10:38
84785022
03/11 10:45
剩的负数个人所得税
小杜杜老师
03/11 10:46
意思是应纳税所得额是负数是吧,这个不能留到下年抵减的,今年是负数,顶多就是今年不需要交税。
84785022
03/11 12:38
老师,可以发一份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明细表?
小杜杜老师
03/11 14:58
好的,老师这里没有,给同学找了一下,这个是23年修改的,其他的没有变,老师也放在后面了 1、新修改的是:   为进一步减轻家庭生育养育和赡养老 人的支出负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 照护等三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   二、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   三、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其中,独生子女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   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其他事项,按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五、上述调整后的扣除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2、继续教育: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5、住房租金: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根据所在城市按每月1500/1100/8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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