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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与会计冲突的地方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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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税法和会计的主要差异如下:
1.主体的差异。会计主体可以是单个法人、分公司或集团,但所得税纳税主体通常只是法人单位,因此如合并会计报表往往只是会计上的报表。
2.期间的差异。会计上可能有非公历年度的期间核算,如香港、美国的会计年报,但企业所得税是按公历年度计算的。
3. 收入确认口径的差异。比如会计的判断时点及标准与税法确认的差异。如超过三年以上销售收入的实际利率法折现的会计收入与税法上的名义利率,加之可以分期确认收入的差异。
4.成本费用扣除的差异。权责发生制及时限分摊等会计与税法的差异,以后发票(票据)的取得影响的扣除的判断。
5. 归属年度的差异。如会计调整以前年度损益和税法界定的所属年度的所得、支出的界定。会计年度间有重要性调整原则及错位,税法是严格划分的。
6. 准备金事项的差异。 会计对于概论性的预估成本费用是可以计列的,但税收是按实际发生的原则进行确认的,如准备金的计提,税法只认可个别准备金的扣除情形,但是未实际发生的一般不予认可税前扣除。
7. 核算基础的差异。会计上有评估调整原值等处理方式,税法基本原则是按照计税基础历史成本原则,除非国家特定评估增值转增资本,才认可计税基础参照会计调整确认,实际发生原则是税法的基础。
03/13 11:07
84785023
03/13 11:10
比如福利费,还有什么?
小筱老师
03/13 11:12
您好同学,还有各项准备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