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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从价计征时为什么销售额中不应该包含相关的运杂费?

84785045| 提问时间:03/14 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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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君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律师从业资格,税务师,中级经济师
您好,这个税的初衷是只针对资源征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改革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54号)第一条第一款规定:自2016年7月1日起,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运杂费。运杂费是指应税产品人坑口或洗选(加工)地到车站、码头或购买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以及随运销产生的装卸、仓储、港杂费用。运杂费用应与销售额分别核算。凡取得相应凭据或不能与销售额分别核算的,应当一并计征资源税。
03/14 07:30
84785045
03/14 12:20
什么是留购的租赁货物
廖君老师
03/14 12:33
您好,留购的租赁货物指在租赁关系终止后,承租人支付租赁物的残值或者合同约定价值之后获得的租赁物
84785045
03/14 21:34
1.发行方仅在清算时才有义务向另一方交付其净资产的金融工具为什么是特殊金融工具(符合金融负债定义但被分类为权益工具),它不本身就符合权益工具定义吗? 2 为什么可转换公司债券于投资方而言,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廖君老师
03/14 21:38
朋友您好,我们答疑是一题一答的,上面的新问题我也回复了,这个问题这么多,辛苦您重新在问答区提问,请您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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