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 如果一份租赁合同, 承租人变更, 印花税还要再交第二次吗? 事情是这样:小张要租办公室开公司,但是执照还没有下来,所以 小张以自己名义 签订了租赁合同, 交了印花税,后来,小张的执照下来了,把 承租人名字换成了 A公司,请问,此时,承租人由个人变到公司,公司还需不需要 再交一次 印花税 ?个人、公司 分别都需要 交一次 印花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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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你说的这个情况是不需要交的。是公司名字没注册下来,先用个人,注册后确认公司名字
03/14 11:38
84785034
03/14 11:44
谢谢、老师,那如果另外一种情况呢 ?
一开始是甲公司 与 物业签的租赁合同, 交了印花税,后来,【甲公司的名称、地址、股东】 全部变更,大变身,变身后的新名字叫”乙公司“, 但租赁地址、租金不变,但要求物业按 变身后的 乙公司的名字开具房租发票,请问, ”变装后的 乙公司“ 还需不需要再缴纳多一次 印花税 ?
84785034
03/14 11:46
公司名字、股东、注册地址 全部变 ,大变身。
84785034
03/14 11:47
原来叫 甲公司, 变身后,叫 乙公司
高辉老师
03/14 11:48
你好,这个也不需要重新再交的
如果是甲把房屋转租给乙公司,就需要再交
84785034
03/14 11:52
嗯嗯, 如果 甲乙 是两家独立的公司 才要 再交一次 印花税是吗? 如果 甲乙始终都是同一家公司 只是大变身做了工商税务变更,则 无需再交 第二次印花税 ?
高辉老师
03/14 11:59
你好,是这样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