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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9年到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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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同学您好! 从2019年到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政策经历了数次变化。以下是对这些变化的大致梳理:
2019年,小规模纳税人的免征额度和征收率开始发生变化。至2021年4月,免征额度为每月15万。
到了2022年,政策又有了新的调整。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然而,这样的优惠政策在2023年并未延续。
进入2023年,政策有了新的变动。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增值税的免征政策不再适用,而是改为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季度销售额30万元以下的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同时,对于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增值税的征收率减按1%执行。此外,应减免的增值税在之前已经征收的,可以抵减纳税人以后应缴纳税款或退还。
请注意,这些变化只是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政策的一部分,具体的政策细节和规定可能因地区和行业而有所不同。因此,对于具体的纳税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税务机构或当地税务部门,以确保遵守相关法规和政策。
2024 03/14 1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