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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提示跨大类,如何再次申报,发下具体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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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当出口申报提示跨大类时,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再次申报:
1. **核实商品编码**:您需要核实本次申报的商品代码的前四位(或前两位,根据审核系统的要求)是否与以往出口的商品代码不一致。如果不一致,说明出现了跨大类的情况。
2. **实地核查**:对于首次出口的视同自产货物,如果出现跨大类商品,生产企业需要进行实地核查。这是为了确认企业的生产能力和出口商品的合规性。
3. **准备相关资料**:在进行再次申报之前,需要准备好所有必要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报关单、出口发票等。确保这些资料的信息准确无误,符合出口退税的要求。
4. **在线申报**:登录电子税务局进行在线申报。在“退税申报流程”中,按照系统指引逐步填写相关信息,提交所需的电子资料。
5. **单证收齐**:如果您在申报时无法提供完整的报关单,可以先进行“单证不齐”的申报。待正式报关单取得后,再进行“单证收齐”的对比修改或确定。
6. **等待审核**:提交申报后,相关部门会对您的申报进行审核。如果一切符合要求,您的申报将通过;如果有问题,可能需要您提供更多信息或进行更正。
7. **跟进反馈**:在申报过程中,务必关注税务局的反馈信息,及时响应可能的查询或补充要求。
8. **记录保留**:在整个申报过程中,保留好所有的申报记录和通讯往来,以备后续可能的查询或核查。
03/14 2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