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在书上看到一段话“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是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的展示费,进场费,也不能开具专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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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18:42
廖君老师
03/17 18:46
您好,我去找政策了,展示费,进场费可以开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36号)规定:
1、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不属于平销返利,不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应按营业税的适用税目税率征收营业税。
2、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征收营业税。
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应冲减进项税金的计算公式调整为:
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2b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
84785004
03/17 18:55
老师,这段话是指的平销返利商业企业不能给供货商开具专票。如果是其他正常的服务,是可以开具专票吗啊
廖君老师
03/17 18:56
您好,是的,是这么理解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