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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今天开了一张异地项目的发票,电子税务局预缴税款怎么操作?

84784993| 提问时间:03/19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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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君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律师从业资格,税务师,中级经济师
您好,以下操作您参考下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第三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应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计税方法,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二、增值税预缴表的填写: 值税预缴表的填写: 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时,首先要填报《增值税预缴税款表》,这是一张单独的报表,发生一次预缴义务,就需要填报一次,预缴一次。 项目编号:由异地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填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上的编号,根据相关规定不需要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服务项目不需要填写。 项目名称:填写建筑服务项目的名称。 项目地址:填写建筑服务项目的具体地址。 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在“预征项目和栏次”部分的第1栏“建筑服务”行次填写相关信息:第1列“销售额”,填写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含税)或收到的预收款金额;第2列“扣除金额”,填写支付的分包款金额(含税);第3列“预征率”,提供建筑服务项目对应的预征率或者征收率(一般计税预征率2%,简易计税征收率3%);第4列“预征税额”,填写按照规定计算的应预缴税额。
03/19 11:20
84784993
03/19 11:23
具体在电子税务局哪个模块操作
廖君老师
03/19 11:24
您好,电子税务局,依次进入【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预缴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申报】,即可进行申报
84784993
03/19 11:26
这个一点确定就自动退出来了
84784993
03/19 11:29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未报验”的原因吗?怎么报验,是在预缴税款后报验吗?
廖君老师
03/19 11:31
哦哦, 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跨区域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点击左侧菜单中“新办”,进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办理页面。(2)点击绿色“添加”按键,进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开具页面,填入信息点橙色“保存”按键。   (3)保存成功后点击灰色“上传资料”按键,弹出上传资料窗口,点击蓝色“选取文件”按键上传文件资料,然后点击绿色“上传到服务器”按键完成资料上传。如图:  (4)核对信息无误,点击蓝色“提交”按键,完成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开具  (5)提示成功后,点击绿色“打印”按键,预览打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84784993
03/19 11:36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已经办理打印了,报告状态显示未报验,是正常的吗?啥时候报验
廖君老师
03/19 11:40
您好,这是我们没有报验 依据《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区(县)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3号),纳税人在本市跨区(县)提供建筑服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为区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按规定无需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应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人报验登记和建筑业项目报告。
84784993
03/19 11:48
没有施工许可证,直接联系税务局做报验登记吗?
廖君老师
03/19 11:51
您好,那下午快电话咨询下经营地税务大厅,以他们要求为准
84784993
03/19 11:52
好的,谢谢
廖君老师
03/19 11:53
 亲爱的朋友,您太客气了,祝您每天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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