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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乙公司销售商品 一批,商品价款20万元、增值税税额2.6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代垫运费 1万元、增值税税额0.09万元,上述业务均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款项尚未收到。乙公司购入作为原材料,已验收入库。 不考虑其他因素,计算甲公司应收账款的入账金额,并分别写出甲乙公司的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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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并代垫运费。我们需要计算甲公司应收账款的入账金额,并分别写出甲乙公司的会计分录。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应收账款的入账金额包括哪些部分。
应收账款的入账金额 = 商品价款 + 增值税税额 + 代垫运费 + 代垫运费的增值税税额
根据题目,商品价款为2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6万元,代垫运费为1万元,代垫运费的增值税税额为0.09万元。
所以,甲公司应收账款的入账金额 = 20万元 + 2.6万元 + 1万元 + 0.09万元
计算结果为:甲公司应收账款的入账金额是 236900 元。
接下来,我们分别写出甲乙公司的会计分录:
甲公司的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 236900 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0 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6000 元
贷:银行存款 10900 元
乙公司的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 210000 元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6900 元
贷:应付账款 236900 元
03/19 2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