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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工业企业9月30日根据仪表计量工号动力电力费用33600多该说没查明各车间部门耗电度数为基本生产车间动力用电24500度辅助生产车间动力用电3900度基本生产车间照明用电2200度辅助生产车间照明用电1150度行政管理部门照明用电1850度该企业电力单价1.6元每度,产品机器工时分别为甲产品1050小时,乙产品950工时。一按照机器工时分配甲乙两产品共同耗用动力。二编制外购动力分配会计分录该企业基本生产产品单独设有燃料及动力成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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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9 23:54
薇老师
03/20 01:17
电力费用分配率=33600/(24500+3900+2200+1150+1850)=1
基本生产车间动力费=24500*1=24500(元)
辅助生产车间动力费=3900*1=3900(元)
基本生产车间照明费=2200*1=2200(元)
辅助生产车间照明费=1150*1=1150 (元)
行政管理都门照明费=1850*1=1850 (元)
应分配电费合计 33600(元)(2)分配计算甲、乙两种产品动力费动力费用分配率=24500/(1050+950)=12.25
甲产品动力费用=12.25*1050=12862.5(元)乙产品动力费用=12.25*950=11637.5(元)
借:基本生产成本—— 甲产品一一燃料及动力 12862.5
—— 乙产品一一燃料及动力11637.5
制造费用 一一 基本车间 2200
——辅助车间5050
管理费用—— 行政管理部门1850
贷:应付账款33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