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请问软件企业即征即退的增值税如果用于专项软件产品开发和扩大再生产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如果我们发生的是软件人员工资支出,这部分费用用于专项资金核算的话,是不能再税前列支了吗?

84785008| 提问时间:03/20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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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侯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财务总监
同学您好,涉及到税收优惠享受的事项,单独建立台账核算,避免影响享受优惠政策。专项资金如果用于其他用途,是没有税收优惠的,正常的税前列支是可以的。
03/20 10:27
84785008
03/20 10:52
就是这部分软件研发人员的工资还是可以享受研发加计扣除是吗
84785008
03/20 10:53
您的意思是没有单独核算的话是可以税前列支的
大侯老师
03/20 11:14
就是这部分软件研发人员的工资还是可以享受研发加计扣除是吗 是的。 您的意思是没有单独核算的话是可以税前列支的:我的意思是没有单独核算,可能会影响享受特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但是一般的税前抵扣是不影响的。
84785008
03/20 11:15
好的明白了
大侯老师
03/20 11:18
好的,同学,祝你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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