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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对于财税54号文 固定资产500万以内可以一次性扣除,这个政策延期至2023.12.31日 那么是不是我在23年购买的固定资产可以一次性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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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是的,根据财税〔2018〕54号文件及其后续延期公告,固定资产在特定条件下可以一次性扣除。该政策原本在2020年12月31日到期,但经过财政部和税务总局的公告延期,该政策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具体而言,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不包括房屋、建筑物),如果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那么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这意味着,如果您在2023年内购买了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且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那么您可以享受这一政策,将固定资产的价值一次性扣除。
03/22 11:15
84784950
03/22 11:16
那这个 也适用
若是当年预缴的时候未选择一次性扣除 ,汇算的时候 也未选择享受
次年 就不在享受一次性扣除了 是吗
朴老师
03/22 11:20
同学你好
对的
是这样的
84784950
03/22 11:25
老师 我23年有新购的车辆 预缴的时候 我没享受一次性扣除
我想汇算的时候 享受
请问一下 我如果汇算的时候 享受了
那我在账务处理上 还继续计提折旧吗?
朴老师
03/22 11:30
汇算清缴不能享受了哦
84784950
03/22 11:30
可以呀 不是延期到了23年12.31日吗 我的固定资产就是23年买的呀
朴老师
03/22 11:32
购买的次月才一次性折旧
过了就不可以了
84784950
03/22 11:32
不是吧 次月可以选择不享受
汇算的时候 享受 也行呀
朴老师
03/22 11:35
同学你好
不是的
你可以问问税局的哦
还有折旧方法你这个固定资产次月用了什么折旧方法就不能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