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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纳税人销售旧货不单列固定资产,销售自己使用的物品,要将固定资产单列出来。

84785045| 提问时间:03/22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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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为什么纳税人销售旧货不单列固定资产,销售自己使用的物品,要将固定资产单列出来。
03/22 14:43
耿老师
03/22 14:43
纳税人销售旧货时不单列固定资产,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时需要将固定资产单列出来,这可能是因为不同类型的销售对象在税收政策上有所区别。具体分析如下: **销售旧货**: - **定义**:根据财税[2009]9号规定,所谓的“旧货”指的是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例如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等。但这里所说的“旧货”并不包括个人使用过的物品。 - **增值税政策**:纳税人销售旧货可以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的征收率减按2%来征收增值税。 - **发票开具**:在这种情况下,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 **定义与情形**:涉及的固定资产包括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购进的固定资产,以及非正常损失的购进或自制固定资产等。此外,还包括一些特定的时间点前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 - **增值税政策**:对于这类固定资产的销售,一般纳税人可以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的征收率减按2%来征收增值税。某些特殊情况下,如从小规模纳税人变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原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可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 **发票开具**:在这种情况下也应当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总的来说,税务政策对销售旧货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进行了区分,以适应不同性质交易的税收管理需求。对于销售旧货,由于其商品属性,适用较低的增值税率;而对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则可能涉及到不同的税务处理方式,反映了税法对于资产折旧和历史成本的考量。
84785045
03/22 14:50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征)或者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旧货,是否可以放弃减税政策
耿老师
03/22 14:58
你好!可以自行决定放弃优惠政策
84785045
03/22 15:01
放弃优惠政策。可否开专票?
耿老师
03/22 15:08
你好!不享受优惠政策可以开专票
84785045
03/22 15:11
纳税人开票类别不同(专票或普票)是否会影响销项税额或者应纳税额。
耿老师
03/22 15:17
你好!需要看是否涉及优惠政策,比如说小规模纳税人季度普票不超过30万元免增值税,但是专票不享受
84785045
03/22 16:43
一般计税方法下代收代垫款项为什么要作为价外费用并入销售额? 为什么这个代收代垫又不记入了销售额?
耿老师
03/22 16:47
**一般计税方法下代收代垫款项作为价外费用并入销售额**,主要是防止企业逃避纳税义务。 在一般计税方法下,代收代垫款项被视为价外费用的一部分,因此需要并入销售额计算税额。这一规定是基于税法对价外费用的定义,旨在确保所有应税行为都能被适当地征税。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价外费用包括了向购买方收取的多种费用,其中就包括代收款项和代垫款项。将这类费用并入销售额可以防止企业通过拆分销售价格和额外费用的方式来逃避或减少纳税义务。 某些情况下**代收代垫不记入销售额**,是因为这些款项属于暂时性的往来过渡性质。 虽然价外费用通常包含代收代垫款项,但并非所有的代收代垫款项都会计入销售额。有些特定类型的代收代垫款项实际上并不纳入销售额的计算。这主要涉及到那些暂时性支付或收取、将来需要返还的款项。由于这些款项仅作为一种过渡性质的资金处理,不会增加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因此它们不符合收入的定义,不应确认为收入。例如,如果企业代垫的是运输费用,且满足一定条件(如承运部门的运输发票是开具给购货方的,纳税人将该发票转交给购货方),这样的代垫款项就不计入销售额。 总之,代收代垫款项是否计入销售额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和款项的性质。企业在处理此类业务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以及相关税法规定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
84785045
03/22 17:20
代收代垫不都是暂时性收取将来需要返还的嘛,为什么会计入销售额。
耿老师
03/22 17:23
你好!垫付款发票不是开给你们企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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