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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自产产品作为职工福利收入按售价,为什么以自产产品赠送他人是按成本价

84785034| 提问时间:03/23 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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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生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你好!将自产产品用于对外捐赠,在会计处理上是不需要确认收入,仅仅需要将对外捐赠的产品按成本结转至营业外支出中,而对应的增值税需要按市场公允价作为计税基础。你可以理解为这个成本是结转了主营业务成本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第十章“职工薪酬”中也明确规定:“企业以其生产的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当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计量应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为主营业务收入,其销售成本的结转和相关税费的处理,与正常商品销售相同。 以自产产品赠送,其实也是按售价确认销项税额。
03/23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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