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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里民事诉讼第二审程序里的“判决”和“裁定”是一个法官做出的结论吗?为什么会有判决和裁定两个说法?有什么区别呢?

84785006| 提问时间:03/23 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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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乐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
你好,民事诉讼第二审程序中的“判决”和“裁定”均由法官作出,但二者性质与作用不同: **判决** 是对案件实体权利义务争议的最终裁断,解决的是案件核心法律问题,如事实认定、法律责任分配等。作出于诉讼终结时,为终审判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可再上诉。 **裁定** 处理的是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问题,如管辖异议、证据保全等。可在诉讼任何阶段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一般不可上诉(除非涉及特定可上诉的程序事项)。 简言之,“判决”关乎案件实质结果,“裁定”关乎诉讼程序运作,两者分别对应诉讼的不同层面,共同构成完整的司法裁判体系。
03/23 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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