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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收货单位是总公司,但开票付款单位是下属分公司,请问往来账需要按各个分公司分开建账,还是可以只记录到总公司往来里?

84784996| 提问时间:03/25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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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你好,实际是哪个企业销售出。
03/25 14:17
84784996
03/25 14:24
收货单位是购买方,购买方下属有8个子公司,销售方送货单是全部送到购买的总公司,但购买方结算货款时是按8个子公司的收货明细来开票结算及付款,请问销售方做往来账时要不要按子公司分明细往来
郭老师
03/25 14:27
需要的,需要这么做的,你这个书要出委托书,三流不一致,有风险的。
84784996
03/25 14:29
但是送货单对方要求都是用送货单的名的
郭老师
03/25 14:34
那实际是谁使用的?
84784996
03/25 14:35
实际是总部及子公司分别使用
郭老师
03/25 14:36
那这种就有风险。虚开发票三流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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