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有个个人想在本市落户,但是需要缴纳一定的个税,所以就从公司账户给他发了个劳务费,银行回单备注的是佣金,然后交了5.7万的个税。他虽然不是本单位人员,不在本单位工资表内,但如果把他看做是管理人员,那么这么做分录,可以么?那要是看做管理人员,借:管理费用-工资 20万 贷:应付职工薪酬 20万,借:应付职工薪酬 20万 贷:个税5.7万,贷:银行存款14.3万。如果可以。这笔20万可以税前扣除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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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同学您好,劳务费不走应付职工薪酬。
劳务费会计分录: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贷:银行存款等。
劳务费,即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它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区别在于劳务报酬是独立个人从事自由职业取得的所得,而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
03/25 16:12
大侯老师
03/25 16:13
实际支付的劳务费是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只是做账和工资有差异。
84785017
03/25 16:19
那就是 借:管理费用-劳务费 20万 贷:个税5.7万,贷:银行存款14.3万。对么?回单上标注是 佣金,也可以计入 管理费用-劳务费 对么?如果可以。这笔20万可以税前扣除么?
84785017
03/25 16:23
税前扣除,不需要这个人去开发票,支付给他就可以税前扣除了,对吧
大侯老师
03/25 16:35
借:管理费用-劳务费 20万 ,
贷:应付劳务费20万,
借:应付劳务费20万,
贷: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5.7万,
银行存款14.3万。
缴纳个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5.7万
贷:银行存款5.7万。
分录这样写比较完善。
另外,劳务费是需要对方开发票过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