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好:无住所居民个人在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不满六年,当月工资薪金收入额公式 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总额×(1-境外支付工资/内外工资、薪金总额*境外工作天数/当月公历天数) 问题:括号里境外支付工资,是境内所得境外支付+境外所得境外支付之和吗?还是境外所得境外支付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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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在无住所居民个人在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但年度连续不满六年的情况下,其当月工资、薪金收入的计算公式中,括号内的“境外支付工资”确实涉及到了境外支付的部分。但具体是“境内所得境外支付”还是“境外所得境外支付”,或者是这两者的总和,这实际上取决于工资薪金所得的来源地和支付地。
“境内所得境外支付”通常指的是,尽管该笔收入来源于境内的工作或服务,但实际支付是由境外雇主或机构进行的。
“境外所得境外支付”则是指收入来源于境外的工作或服务,并且支付也是由境外雇主或机构进行的
03/26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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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09:54
无住所居民个人在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但年度连续不满六年 既有“境内所得境外支付”又有“境外所得境外支付”,公式中括号内的“境外支付工资”取哪个数
朴老师
03/26 09:59
对于无住所居民个人在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但年度连续不满六年的情况,当涉及到既有“境内所得境外支付”又有“境外所得境外支付”时,公式中括号内的“境外支付工资”应当包括这两部分。
具体来说,“境外支付工资”是指该个人从境外雇主或机构获得的工资薪金总额,无论这部分收入是源于境内的工作还是境外的工作。因此,既包括“境内所得境外支付”的部分,也包括“境外所得境外支付”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