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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申报缴纳的通告 2024年第2号 按照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的工作安排,自2024年4月起,我省参保用人单位(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按缴费比例15%申报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这个政策的变化是什么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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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首先,自2024年1月1日起,社保缴费规定将迎来新的调整。这些调整旨在简化社会保险费的申报和缴纳流程,提高缴费的便利性和效率,减轻缴费人的负担,并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管理。具体而言,社会保险费的申报和缴纳将统一由缴费人向税务部门进行,不再需要在多个部门之间来回奔波。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含职业年金)、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中的工资申报、当期缴费核定、缴费到账业务,都将从原来在社保办理调整为到税务办理。
其次,自2024年4月起,参保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将按照新的缴费比例(15%)申报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这一调整是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的一部分,旨在更好地保障企业职工的养老权益,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此外,对于部分退休人员,他们的养老金也将根据新的政策进行调整。例如,对于在1996年1月1日后参加社保,并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拥有视同缴费年限,于2024年1月1日之后办理退休手续并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参保人员,他们的过渡性养老金将按照新的计算方式进行确定。
03/26 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