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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想咨询一下 委托外部(公司)研发,这个研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吗 或者加计扣除依据什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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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委托外部公司进行的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可以加计扣除**,并且加计扣除的标准是**实际发生额的80%**。
企业将研发工作委托给外部机构或个人完成时,支付的费用在计算所得税时可以按照规定的比例计入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具体来说,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学技术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的规定,这些费用可以按照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研发费用中。需要注意的是,受托方不能再次对这些费用进行加计扣除。
至于加计扣除的具体标准,它是指除了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之外,企业还可以按照规定的比例额外扣除一部分费用。这一优惠政策旨在鼓励企业进行更多的研发活动。根据最新的政策调整,国家已将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其他企业的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并将此作为一项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这意味着,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将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全额加计扣除,从而有效降低税负,支持企业的科技创新和研发投入。
03/26 11:54
84784966
03/26 11:57
需要被委托单位去当地科技部门登记吗
耿老师
03/26 12:00
你好!最好是备案一下,各地实际要求有差异
84784966
03/26 13:03
是委托单位去还是被委托单位去啊
耿老师
03/26 13:05
你好?你们单位需要科技局备案也就是委托方
84784966
03/26 13:19
请问一下 那么被委托单位的研发费用还能加计扣除吗
耿老师
03/26 13:22
你好!可以,有20%的金额
84784966
03/26 13:25
受托方的研发收入支出如何记账
耿老师
03/26 13:48
你好!你是哪一方?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
84784966
03/26 13:54
我是被委托方 一般纳税人
耿老师
03/26 14:15
企业受托研发收入支出账务处理
企业为了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而言,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
因此,受托方的研发费用,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研发支出
贷:银行存款(或 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库存现金等科目)
将研究费用列入当期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研发费用
贷:研发支出
将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开发费在无形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时转入无形资产成本:
借:无形资产
贷:研发支出

关键主要是对于开发成功的技术的所有权、控制权归属于何方,谁能够在实质上控制该项技术。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归属除考虑专利所有人外还应该考虑受托合同对于权利归属的约定,是否存在权利瑕疵等因素判断,技术专利的权属归属。(权利的归属的实质判断可考虑寻求法律专家的工作)
权利归属两种情况下不同的处理:
一、权利归属于受托方时:
1、受托方在发生费用是确认为技术研发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应当资本化;
2、受托方在收取价款时作为受托方取得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处理,按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权利归属于委托方时:受托方在发生费用时确认为劳务支出,收到价款及成本结转按收入准则中对提供劳务服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