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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行业,施工总承包,我公司成立分公司在海南海口项目施工,税务局检查让我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2%,还是按照收入来缴税,为什么会这样呢?这个税率怎么这么高呀?一直不懂不明白?

84784968| 提问时间:03/26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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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辉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你好,在当地的项目,如果是异地需要预缴,一般是按照2%
03/26 12:08
84784968
03/26 12:13
不是异地,成立了分公司,就算预缴企业所得税,那也是千分之二呀,怎么会按照收入来,还是百分之二?
高辉老师
03/26 12:13
合同是总公司签订的么
84784968
03/26 12:15
是的,北京总公司签订,海口分公司在海口施工,这个不是异地施工,企业所得税还是2%,这个税率很高,而且还是海口税局要求的?为什么会这样呀?
高辉老师
03/26 12:16
《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相关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本条第三款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按照现行规定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按照现行规定无需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机构所在地预缴增值税。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3%。 (1)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9%)×2% (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纳税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负数的,可结转下次预缴税款时继续扣除。
84784968
03/26 12:18
这个是异地施工项目,预缴增值税,我说的是企业所得税?
高辉老师
03/26 12:21
是专管员弄错了,应该是口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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