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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清算期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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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社会团体在清算期间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成立清算组织: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社会团体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及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开始清算工作。清算组织通常由业务主管单位代表、社会团体的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会员代表等组成。
2.清算期间的活动限制:清算期间,社会团体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这意味着社会团体在清算期间应停止一切与其宗旨和业务范围无关的活动,专注于清算工作。
3.清理财产和债权债务:清算组织需要清理社会团体的财产,编制财务报表和财产清单,通知和公告债权人,处理与清算有关的未了结业务,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清理债权、债务。
4.公告债权人:清算组织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公告,以便债权人在规定时间内向清算组织申报债权。
5.剩余财产的处理:清算结束后,如有剩余财产,应当按照社会团体章程的规定或者权力机构的决议用于公益目的。如果无法按照章程规定处理,由登记管理机关主持转给宗旨相同或者相近的法人。
6.编制清算报告:清算组织需要编制清算报告,并由注册会计师签字确认。清算报告应包括清算期间的收支报表和各种账务账册。
7.注销登记:清算结束后,社会团体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提交相关材料,如清算报告书、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文件等。
03/27 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