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出口未报关视同内销的政策依据

84784966| 提问时间:03/28 10:58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暖暖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2号)文件明确,出口货物如果发生下列情况时,除另有规定者外,应当视同内销计提销项税额或征收增值税。主要包括: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增值税的货物;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免)税的货物;出口企业虽已申报退(免)税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有关凭证的货物;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货物;生产企业出口的除四类视同自产产品以外的其他外购货物。由于以上5种出口视同内销货物的应税情况不同,因此,出口企业应当分别根据不同的贸易方式、不同的企业类型、不同的应税年度做好相应的税额计算与会计处理。
03/28 10:58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