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好,a和b是关联方,但无表面控股关系,a向外部供应商c购进货物,然后卖给b,款项如何走比较好一些,能规避关联方利益输送的风险。第一种,以b借款给a为名义,a取得借款后向c支付货款。第二种以b向a支付采购款为名义,a取得款项再支付给c。因为本来其实是b要买东西,通过a抬高了合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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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只要价格公允的话,就会降低风险
03/29 18:00
84785021
03/29 18:01
116万的东西虚增了24万,就是我不想体现出是关联方利益输送,这两个方式那个好点
耿老师
03/29 18:03
你好,但是你发票是开给a的,供应商发票开给谁?
84785021
03/29 18:07
供应商开给a,a开给b
耿老师
03/29 18:32
您好,第二种方式比较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