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外购的用于赠送公益不是不视同销售吗?

84785042| 提问时间:03/30 07:56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耿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定主要是基于以下几点考虑: 1. **保证增值税链条的连续性**:如果赠送环节不进行视同销售处理,那么这批货物在后续可能发生的流转中,增值税的链条就会中断,这不符合增值税法的相关规定,因为增值税应由最终消费者承担。 2. **防止税收漏洞**:如果赠送行为不纳入税收体系,可能会被用来规避税收,导致国家税收损失。 3. **公平税负**:所有类似的货物流转行为,无论是销售还是赠送,都应承担相应的税负,以保持税制的公平性。 因此,即使是用于公益事业的外购物品赠送,也需要按照税法规定进行视同销售的税务处理,以确保税收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03/30 07:59
耿老师
03/30 08:04
外购商品用于公益捐赠,在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通常都需要视同销售 在增值税方面,无论是自产产品还是外购商品,当用于捐赠时,一般都需要按照视同销售来处理。这意味着企业可能需要按照规定计算并缴纳相应的增值税。不过,根据具体政策,某些特定类型的捐赠可能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例如,外购的生活用品用于贫困地区的捐赠可能会免增值税。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如果企业将外购的商品用于公益捐赠,这些捐赠行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作为税前扣除项目。符合税法规定的公益性捐赠,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可以结转以后三年内扣除。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