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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公司为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 13%,该公司按照应收款项余额的 0.5% 计提坏账准备。有关资料如下。 (1)2019 年期初应收账款余额为 4 000 万元,“坏账准备”科目贷方余额为 20 万元;2019 年 8 月销售商品一批,含增值税价款 4 030 万元,尚未收到货款;2019 年 12 月实际发生坏账损失 30 万元。 要求:1.编制8月销售商品时账务处理; 2.编制12月发生坏账的账务处理; 3.编制坏账准备调整后的账务处理。(提示:应收账款年末余额为4000+4030-30=8000万元)

84784965| 提问时间:04/01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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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霞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你好, 针对A公司的资料,我们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账务处理: 1.8月销售商品时的账务处理: ● 确认销售收入: 借:应收账款 4030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3500万元(4030/1.13)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30万元(3500 * 13%) ● 结转销售成本(假设成本为x万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 x万元 贷:库存商品 x万元 请注意,这里的销售成本是一个假设值,实际账务处理时需要根据具体的成本数据来进行。 1.12月发生坏账的账务处理: ● 确认坏账损失: 借:资产减值损失 30万元 贷:坏账准备 30万元 ● 坏账冲销: 借:坏账准备 30万元 贷:应收账款 30万元 1.坏账准备调整后的账务处理: 首先,我们需要计算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坏账准备计提额: 应收账款年末余额 = 4000 + 4030 - 30 = 8000万元 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 8000 * 0.5% = 40万元 考虑到年初已有20万元的坏账准备余额,并已在12月冲销了30万元的坏账,我们需要进一步计提: 应补提的坏账准备 = 40 - (20 - 30) = 50万元 ● 计提坏账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 50万元 贷:坏账准备 50万元 这样,年末“坏账准备”科目的余额将为40万元,与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0.5%计提额相符。
04/01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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