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好,请问,公司购酒送给甲方公司(收到的是酒水普票,公司是小微企业一般纳税人),做视同销售处理,会计分录一:借:库存商品;贷:银行存款,会计分录二:借: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会计分录三: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这几个分录对吗?如果对的话,在汇算清缴时写视同销售的收入和视同销售的成本,那么业务招待费需要特意调增吗还是只写视同销售的收入和成本??

84784951| 提问时间:04/02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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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你好是的,这个分录是对的。招待费还是按照扣除标准进行纳税调整。
04/02 15:22
玲老师
04/02 15:22
是的,这个属于视同销售收入对的。
84784951
04/02 15:31
也就是说要缴纳 销项税 %2b 汇算清缴时业务招待费调增40%(假如全年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五大于业务招待费的60%),是这样吗,老师?那如果购入的酒水发票是专票,进项可以抵扣吗?
玲老师
04/02 15:34
销售正常交增值税。 然后汇算清缴招待费超过标准的调整出来交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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