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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有增值税没有附加税是怎么回事

84784955| 提问时间:04/02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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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锁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您好,你们是属于,有减免政策,这个就没有了
04/02 22:22
84784955
04/02 22:42
后面都有,就是前面几个月没有的
小锁老师
04/02 22:43
嗯对,那就是不超过30万的减免
84784955
04/02 22:57
什么不超过30万减免,增值税吗
小锁老师
04/02 23:00
嗯对,增值税一个月低于10万,季度30万,有附加税减免
84784955
04/02 23:06
有相关文件吗
小锁老师
04/02 23:09
这是国家文件你看一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 财税[2016]12号 教育部、水利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扩大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二、免征上述政府性基金后,各级财政部门要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妥善安排相关部门和单位预算,保障工作正常开展,积极支持相关事业发展。 三、本通知自2016年2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1月29日  解读: 1、本文的重点在“扩大范围”上,文中已经无“小微企业”的限制条件,把范围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只要应纳税的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规定金额的所有纳税人都可以享受此优惠政策。 2、能否减免主要看销售额是否超过10万元,与是否缴纳增值税没有必须联系。即使销售额在3万元--10万元之间,不能免增值税的,也可以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3、本通知自2016年2月1日起执行,此前仍然执行财税[2014]122号文件。
84784955
04/02 23:12
老师,一般写税务稽查报告是写点公司的不规范的呢,还是都往好的方面写呢?
小锁老师
04/02 23:13
肯定是这个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的这个要求的
84784955
04/02 23:14
好,老师辛苦了
小锁老师
04/02 23:15
不客气的,早点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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