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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增值后的增值额是单独计算摊销年限还是合并入无形资产中,继续摊销剩余年限?

84784982| 提问时间:04/05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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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权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税务师
你好,在剩余年限摊销就行
04/05 09:17
84784982
04/05 09:21
能有什么准则类的文件发我一下吗?
84784982
04/05 09:21
我们这一同事增值的部分非要单独计算摊销值
家权老师
04/05 09:23
一般不允许增加原值的 软件升级后,无形资产原值增加,应如何摊销? 解答: 软件升级,属于无形资产的后续支出。 无形资产后续支出是指无形资产入账后,为确保该无形资产能够给企业带来预定的经济利益而发生的支出。如相关的宣传活动支出等,无形资产的后续支出应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六条规定,企业无形项目的支出,除下列情形外,均应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一) 符合本准则规定的确认条件、构成无形资产成本的部分; (二)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不能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构成购买日确认的商誉的部分。 因此,作为无形资产后续支出应计入当期损益,不得将其资本化处理。
84784982
04/05 09:25
我们的无形资产增值是土地的契税
家权老师
04/05 09:26
那个直接在交契税的当年开始按土地的剩余年限摊销就是
84784982
04/05 09:28
好的,谢谢
家权老师
04/05 09:28
不客气,祝你工作顺利!如果感觉满意的话,麻烦给个五星好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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