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您好,现有道题:居民个人企业郑某2022年1-10月累计工资收入150000元,累计专项扣除27000元,累计专项附加扣除10000元,郑某1-9月工资、薪金所得累计已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3150元,已知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计算,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预扣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20元,计算郑某当年10月工资薪金所得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请问:累计的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需要减除36000元吗,超过这部分才有预扣率10%,不明白解题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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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 不需要减除36000的呀 一般就是全年收入减去60000元 就是应纳税所得额的呀
04/07 09:08
84784975
04/07 09:11
解释这样写,150000-5000x10-27000-10000结果再x10%-速算扣除数-已扣预缴的
王璐璐老师
04/07 09:13
你好 这个没错的呀 我们实务算个税也是这样算的
84784975
04/07 09:15
这样的话,这句超过36000至144000元的部分,怎样理解呢
王璐璐老师
04/07 09:23
你好 就是我们的收入进去扣除费用 减去专项附加减去专项附加扣除部分的金额超过36000至144000元的部分
王璐璐老师
04/07 09:27
加油 等你的好评哦
84784975
04/07 09:27
所以我不明白这个得到的金额为什么不减去36000再得到这个超过的“部分”?
王璐璐老师
04/07 09:29
你好 就是我们的收入进去扣除费用 减去专项附加减去专项附加扣除部分的金额超过36000至144000元的部分----这个就是应纳税所得额了的
王璐璐老师
04/07 09:42
加油 等你的好评哦
84784975
04/07 22:18
好的谢谢
王璐璐老师
04/07 22:22
加油 等你的好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