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好:某油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总部在甲省A地,下设三个分公司分别是甲省A市A炼油厂、甲省B市B油田、乙省C油田。A炼油厂销售自产的甲醇汽油50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A炼油厂将自产的甲醇汽油12吨移送用于B油田的运输车辆。 问题:A炼油厂将自产的甲醇汽油移送用于B油田的运输车辆,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吗?

84784999| 提问时间:2024 04/08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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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我们要明确增值税视同销售的定义。增值税视同销售是指某些特定行为虽然未发生直接的货物销售行为,但按照税法规定,应视同销售确认收入计提销项税额。这主要是为了防范税收漏洞,确保税收的公平和完整。 对于A炼油厂将自产的甲醇汽油移送用于B油田的运输车辆这一行为,虽然从表面上看并没有发生直接的货物销售,但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这种内部移送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行为,应视同销售处理。这是因为,如果不将其视为销售,那么企业可能会通过内部移送来规避销售产生的税收,从而损害税收的公平性。 A炼油厂将自产的甲醇汽油移送用于B油田的运输车辆,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这意味着A炼油厂需要按照税法规定,就这部分移送的甲醇汽油计提销项税额。 所以,A炼油厂的这一行为是增值税视同销售。
2024 04/08 10:29
84784999
2024 04/08 10:36
答案;是这样解释的,选项B,将自产的甲醇汽油移送用于B油田的运输车辆,是自产货物用于生产经营,不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
朴老师
2024 04/08 10:42
是我们题库的吗 那你可以纠错看看后台老师的回复
84784999
2024 04/08 11:02
23年税一,资源税讲义上的题。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需视同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总分机构之间的商品调拨不是用于销售,则不需缴纳增值税. 是不是虽然跨区了,但B油田生产经营领用,所有就不视同销售了,如果B油田用于销售,A炼油厂就视同销售。
朴老师
2024 04/08 11:07
是的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时,这种移送行为被视为销售行为,需要缴纳增值税。但是,如果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内,则这种移送行为不被视为销售。 对于你提到的B油田的情况,如果B油田生产经营领用货物,那么这种领用行为并不属于销售行为,因此不需要视同销售并缴纳增值税。然而,如果B油田将货物用于销售,那么A炼油厂向B油田移送这些货物的行为就应当被视为销售行为,A炼油厂需要按照规定进行增值税的申报和缴纳。
84784999
2024 04/08 11:08
专字眼,太难了....谢谢老师解答
朴老师
2024 04/08 11:15
是的 记住吧 满意请给五星好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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