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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是茶叶加工企业,从茶农那里收购鲜叶,加工好后,包装完毕,在销售出去,针对现行税务政策,公司可以享受那些税务优惠政策,请老师解答一下

84785029| 提问时间:04/10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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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企业从生产者收购茶青进行加工,进行杀青,揉捻,烘干的,即使没进步一的筛选,除杂、碎切,精选的,属于茶叶的初加工,不可以享受免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企业采购农户自已生产的茶青,进行精致加工的,或者收购农户的毛茶,进行级、除杂、碎切、调香、拼配等处理,精加工后销售的,不免增值税,应正常缴纳增值税。 企业外购茶青进行初加工,根据财税[2008]149号文件规定,企业进行初加工,包含杀青(萎凋、摇青 )揉捻、发酵、烘干、分级、包装等简单处理,加工制成的毛茶,属于初加工,符合文件规定,享受免征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如果企业对茶青或毛茶,进一步的加工,包括挑选、除杂、碎切、调香、调配等处理后进行包装销售的,不论自产茶青还是收购茶青,属于精制茶的加工与销售,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不得享受免税优惠政策。
04/10 17:50
84785029
04/10 17:53
收到感谢老师细心解答我的疑惑
谢谢老师
04/10 17:53
 不客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希望可以好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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