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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存在以下问题:
复核层级与角色分配不当:
宏大会计师事务所将审计工作底稿的复核工作交由高级审计员刘海负责,虽然刘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但审计工作底稿的复核通常是更高级别的注册会计师承担的责任,特别是对于最终定性和审计意见的复核。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应当由项目合伙人或经验更丰富的注册会计师进行详尽复核,以确保审计工作的质量和审计意见的恰当性。
缺乏独立的质量控制机制:
黄明作为审计项目组长,应当直接参与到审计工作底稿的关键复核工作中,而不是仅由项目组内的另一位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涛签署复核意见。这样的复核结构可能导致复核层级不足,不利于发现潜在的重大审计风险和错误。
直接将审计报告交付客户前的复核程序缺失:
根据审计准则,审计报告在最终签发之前,应经过项目组内部复核和会计师事务所层面的复核。黄明让陈涛直接将审计报告传真给客户的做法违反了这一原则,审计报告应在全体项目组成员达成一致意见,并经过项目合伙人及以上级别复核后再发送给客户。
改正意见:
改进复核流程:
应当由黄明作为项目组长对全部审计工作底稿进行最终复核,特别是涉及重大审计判断、关键账户余额及披露事项的工作底稿。同时,也可由事务所的资深注册会计师进行更高层级的复核。
加强质量控制:
在审计报告草拟完成后,不应立即发送给客户,而应先经过严格的内部复核程序,包括项目组内部讨论和审核,以及必要时的事务所质量控制部门复核,确保审计意见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规范审计报告的传递方式:
在审计报告复核完毕并得到认可后,应由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涛和项目组长黄明共同签字,并通过正规渠道送达万通股份有限公司,而非简单传真的方式,确保审计报告的严肃性和合法性。同时,正式的审计报告应当与已复核的审计工作底稿保持一致。
04/12 1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