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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强制执行的货款及利息,可以用行政事业往来结算票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吗

84784975| 提问时间:2024 04/12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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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你好,直接用银行回单入账就是了 利息部分,是不能税前扣除的
2024 04/12 14:38
84784975
2024 04/12 14:40
为什么呢,但是结算票据是包括货款及利息的,入什么科目
邹老师
2024 04/12 14:40
你好,货款计入应付账款 因为如果你及时还款,就没有这个利息,所以这个利息是不能扣除的
84784975
2024 04/12 14:46
好吧,那么这个货款和执行费可以凭这个结算票据入账了是吧,怎么入成本呢
邹老师
2024 04/12 14:51
你好,货款是计入应付账款,不是成本。 执行费,是计入管理费用核算 
84784975
2024 04/12 16:27
判决书上面案件执行了123万,其中包括货款961577元,利息23万多,案件受理费2万多,负担执行费1万4千多,这些分别需要什么凭证,分录怎么做,哪些可以税前扣除
邹老师
2024 04/12 16:29
你好 借:应付账款 961577元 管理费用 2万多+1万4千多, 营业外支出 23万多 贷:银行存款 
邹老师
2024 04/12 16:30
营业外支出的部分不能扣除,其他的可以 
84784975
2024 04/12 16:31
谢谢老师
邹老师
2024 04/12 16:31
不客气,祝你学习愉快,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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