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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公户支出购买办公耗材,但对方无法开票,金额在500元以下,能税前扣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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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您好,要满足条件可以: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28号《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
按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税总局公告2018年28号),第九条的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1、对按次纳税的自然人,向企业提供销售、劳务或服务,每次销售额(不含税)在500元以下,企业可凭自然人开具的个人收据在税前扣除,无需发票。
2、自然人连续发生销售,每日累计发生的销售额作为一次,总金额在500以下,企业可凭自然人开具的个人收据在税前扣除,无需发票。
04/14 08:04
84785029
04/14 08:26
老师,如果对方给了一张300元的收据,要在收据上写明个人姓名,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是由我们写还是对方写,写在正面反面都可以吗
廖君老师
04/14 08:28
您好,是对方写的,个人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