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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母公司向子公司借款,子公司向母公司收取资金占用费,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为免税发票是否合理?理由及相关法规能否告知一下?

84785000| 提问时间:2024 04/15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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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刚红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母公司向子公司提供借款,视为母公司向子公司提供了贷款服务,而贷款服务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因此,一般情况下,母公司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应按6%的税率缴纳增值税。需要说明的是,企业取得的利息收入为含税收入,需要进行价税分离后再适用6%的税率。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为免税发票不合理
2024 04/15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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