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2023年12月开出去的发票,1月份才收到的款,当时2023年没做账,在1月份做的以前年度损益,那这笔款能不能在24年去调整,不在23年调整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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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您好,不可以的呀,您看这个分录,我们是不影响24年利润的呀
04/15 20:12
84785036
04/15 20:13
嗯 但是如果做到23年的话,会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呀。
廖君老师
04/15 20:16
您好,我们票都开出去了,这个增值税是必须交的,如果这个确实 是先开的发票,所有权没有转移,增值税收入和所得税收入可以不一样的,但这个税务比对到不一样,咱要有足够的资料证明只是早开发票,收入确认条件没到
84785036
04/15 20:34
这种情况很多时候都会忘记吧?那确实是汇算清缴的时候把这笔忘记了,这种情况会怎么样呢?还是在2024年去调整?
廖君老师
04/15 20:35
您好,不会忘记的,我们申报不是要账表核对么,
这个情况就是更正申报当年,不是在24年哦
84785036
04/15 20:45
不是应该属于2023年的费用。都应该在汇算清缴的时候抵扣做进去?那2023年的合同,在2024年4月收到发票,付款这样算不算可以在23年汇算清缴的时候做进去?
廖君老师
04/15 20:46
您好,是的,不算的,这个要更正申报23年,我是有依据这样回复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九条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六、关于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的税务处理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企业由于上述原因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以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
亏损企业追补确认以前年度未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支出,或盈利企业经过追补确认后出现亏损的,应首先调整该项支出所属年度的亏损额,然后再按照弥补亏损的原则计算以后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并按前款规定处理。
综上,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如属于上述文件规定情形,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84785036
04/15 20:59
意思就是本属于23年的费用,如果在24年才支付费用,那就是必须只能把这笔费用做到24年是吧,不能再到23年啦?
廖君老师
04/15 21:00
您好,不是,您正好说反了,是哪个的费用只能入哪年
84785036
04/15 21:03
我的意思是合同是23年的,费用2024年4月才收到的对方公司发票和支付给对方的款,那这笔费用我在2024年正常做费用,但是在23年汇算清缴的时候再做进2023年去?还是怎么操作?
廖君老师
04/15 21:07
您好,费用的发生是23年么(这个最主要的信息上条里没有)
看费用本身应归属于哪个年,不看收到发票
84785036
04/15 21:11
合同上是写的23年,只是一直没有开票和付款,那我汇算清缴的时候就把这笔费用给调到2023年去吧?那我4月收到发票和付款的就是正常做,不用做以前年度损益吧?只是汇算清缴的时候做到2023年去,那我做2023年汇算清缴的时候这笔费用应该怎么做,做到哪里。
廖君老师
04/15 21:15
您好,是的,调到2023年,分录在24里做 的,
只是损益科目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没有这个科目直接用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代替,同时更正申报当年的年报和所得税汇缴申报表
只是这里有个提醒哈,我们23年年度要把费用理一下,先做费用的计提,这样就不会有更正申报的事儿了,一点点小差异(计提和发票)就在24年利润表里没关系 的